由美国制药巨头吉利德(Gilead)研发的抗病毒的药替诺福韦艾拉酚胺(TAF,25mg)在2016年底得到美国FDA批准,用以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医治。基本上在同一时间,替诺福韦艾拉酚胺也获得欧洲地区药物管理处(EMA)在用医药产品联合会(CHMP)适用批准的积极建议;欧洲委员会(EC)在进行最后核查确定时一般都会采取CHMP的意见,也代表着替诺福韦艾拉酚胺(商品名Vemlidy)很快会获准发售,惠及欧洲的乙肝携带者。在中国,日本环境卫生工作卫生组织(MHLW)已批准替诺福韦艾拉酚胺用以慢性乙型肝炎病人,实际适用范围为存有乙型肝炎病毒拷贝直接证据且肝功异常的病人。而澳门也已经能够通过专业医生药方服药。
在替诺福韦艾拉酚胺(TAF)以前,目前市面上的乙肝治疗药品主要包括针剂的干扰素栓α、聚乙二醇干扰素栓α,及其口服用的拉米夫定、替比夫定、阿德福韦酯、替诺福韦二吡呋酯、恩替卡韦等常见核苷类似物。但是干扰素栓类具备价格贵、副作用多等缺点,内服核苷类药物具备易耐药性、断药易发作等缺点。替诺福韦艾拉酚胺TAF须经具有慢性乙型肝炎管理心得的大夫逐渐医治。每日一次,一次一片。内服。需随食材服用,每天需要规定期限服用,不能出现服多、漏服的现象,以免造成药力。假如漏服一剂替诺福韦艾拉酚胺TAF并已超出一般服药时间不够18钟头,则病人应尽早服用一剂,并恢复过来给药时长。假如已超一般服药时间18个小时以上,则病人不可服用漏服药品,仅应恢复过来给药时长。有些患者在服用替诺福韦艾拉酚胺TAF后1小时之内恶心呕吐,则该病人应再服用一片。有些患者在服用替诺福韦艾拉酚胺TAF后超出1钟头恶心呕吐,则该病人不需要再服用一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