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伐替尼(仑伐替尼)目前已准许用以晚期肝癌、肾癌、甲状腺癌病人的医治,以下属于服用乐伐替尼(仑伐替尼)的注意事项:
血压高:接纳LENVIMA医治以前,操纵高血压症状;发生3级高血压患者应中止LENVIMA治 疗;如果出现了威协性命的高血压则停止医治。
心力衰竭:紧密检测心衰症状,如出现3级心力衰竭应中止医治,4级心力衰竭则停止医治。
主动脉血栓栓塞:如出现主动脉血栓栓塞,应停止医治。
肝毒性:医治逐渐前和期内应监查肝功,发生3级肝功能损害应中止医治,发生肝衰竭应停止医治。
拉肚子:有可能出现中重度拉肚子及其发作,应进行规范抗拉肚子医治。 3级拉肚子应中止服药,4级拉肚子应停止医治。
肾衰竭和肾损伤:发生3级以上心脏病或肾损伤应中止医治。
消化道破孔和瘘道产生:发生消化道破孔和威协的生命瘘道应断药。
低血钾:最少每月一次检验病人钙水平,并立即补钙补锌。
可逆后侧脑白质病(RPLS):发生RPLS应断药,直至放任不管。
流血:如出现3级流血,应中止医治;如出现4级则停止医治。
乐伐替尼(仑伐替尼)是一种激酶抑制剂,具备多种作用靶点,能够阻碍癌细胞内包含VEGFR1-3、纤维母细胞细胞生长因子蛋白激酶(FGFRs)1-4、血细胞源细胞生长因子蛋白激酶(PDGFR)β等在内的一系列调节因子。在日本和韩国所进行的II期临床研究数据显示,乐伐替尼(仑伐替尼)治疗后超出3/4(36/46例)的病人肿瘤缩小,且均值进度期为7.5个月,总生存期为18.3个月(而当初多吉美II期实验数据显示,负相关无进展生存期为4.2个月,负相关总生存期为9.2个月)。